原標題:香水?危險!
近日,經專業機構鑒定,杭州海關所屬舟山海關此前在出口貨物中查獲的夾藏香水,確認為第3類危險貨物的易燃液體,并屬于列入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的化學品,共計2.88萬瓶。目前,該批貨物已按規定進行處置。
查獲當日,現場查驗關員在對一批申報品名為“玻璃飾品珠、棉簽、化纖頭飾品”的出口貨物進行開箱查驗時,發現有大量未申報的香水夾藏其中。香水的內、外包裝均有易燃標識,且出口企業無法提供相關檢驗證明?,F場關員隨即對該批香水采取不予通關處置并取樣送檢。最終,該批香水的鑒定結果確為易燃液體。
海關提醒
海關提醒:危險化學品不規范儲存和進出口容易引發意外,給生產、使用、經營、儲存、運輸、處置等環節帶來安全隱患。海關對列入國家《危險化學品名錄》的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實施檢驗監管。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應如實向海關申報并依法接受海關監管,切勿偽報瞞報。(來源:杭州海關發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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